2014年河南省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招聘6人公告(3)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1)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生面试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加试专业知识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当场宣布,并在河南省政府外侨办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符合本方案中的招聘条件及要求等。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及录取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河南省人社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社厅网站、河南省政府外侨办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凭《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再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上级审核、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要求
(一)考试时间、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检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河南省政府外侨办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办网站。若本人未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整个考试过程中使用的有效身份证、照片等相关信息必须一致。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本方案由河南省政府外侨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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