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广东中山大学招聘哲学系教师公告(2)
(三)应聘讲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入职时须获得博士学位)。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现任讲师或者聘任助教满2年(对于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出站者不做要求)。
4.外语、计算机水平:
要求有较强的阅读专业书籍、文献和撰写论文及学术交流的外语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应用。
5.年龄:35周岁以下。
6.教学水平:具有承担相关学科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
7.学术水平与潜力:掌握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具有成为本领域优秀教师的素质和潜力,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取得一定的能够显示自身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具体要求为:就读博士研究生以来且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主要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学校列为文科一类重要学术刊物(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国内外注明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或者有正式出版的较高水平学术著作。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需本人签名)1份
(请从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engagement/201111/588.html下载)。
(二)其它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应包括本人所有著作的目录、已承担过的所有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学术和工作经历,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教学工作量证明1份、科研项目证明1份、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7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5篇)或代表作4篇(第一作者不少于3篇)及学术著作和本专业教材(独立完成、主编或第一作者)、拟送审的代表作3篇(一式三份)和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有本人签名确认的拟送审论著篇名目录1份;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应包括本人所有著作的目录、已承担过的所有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学术和工作经历,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教学工作量证明1份、科研项目证明1份、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5篇(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不少于3篇)或代表作3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及学术著作或教材(第二作者以上)、拟送审的代表作3篇(一式三份)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有本人签名确认的拟送审论著篇名目录1份;
3.应聘讲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应包括本人所有著作的目录、已承担过的所有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学术和工作经历,附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代表作(论文2篇或第二作者以上的学术著作)和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以上应聘材料请寄(送)到中山大学哲学系,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哲学系。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1月15日(2014上半学年),
2015年3月15日(2014下半学年)。
(二)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相关程序进行。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