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普洱市公安机关招聘470名文职人员公告(3)
(四)计分办法
考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经历长者胜出。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一)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普洱市公安局岗位的考生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报考县(区)公安局岗位的考生体检医院为各县(区)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政审
1、本次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区)公安局具体负责考生的政审工作。
3、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从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和政审。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茶城网、普洱长安网及公告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笔试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岗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
1.自愿放弃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面试或考生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且不作出书面说明的,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行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情况记录。
九、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普洱市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普洱市公安局
李 泉 13987902355 0879—2159225
邓乐灵 13987900101 0879—2159225
朱正波 15912998851 0879—2159225
报名地点:普洱市公安局三号楼二楼会议室(思茅区振兴大道79号)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管 丽 18987908041 0879-2313218
报名地点: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一楼大厅(思茅区振兴大道146号)
宁洱县公安局
封黎黎 18987913281 0879-3316239
报名地点:宁洱县公安局羽毛球馆(宁洱镇天壁路81号)
墨江县公安局
吴红存 13577916886 0879-4315617
报名地点:墨江县公安局政工室(南正街57号县城小学旁边)
景东县公安局
杨松凡 13987996680 0879-6221152
报名地点:景东县公安局政工室(锦屏镇玉屏路109号)
镇沅县公安局
赵继波 13578187901 0879-5625228
报名地点:镇沅县公安局政工室(镇沅县公安局办公大楼201室)
景谷县公安局
熊德玲 18887966698 0879-5226482
报名地点:景谷县公安局政工室(景谷县威远镇响水路85号)
江城县公安局
黄初勇 13987936593 0879-3722937
舒正坤 14787938611 0879-3722937
报名地点:江城县公安局院内老干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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