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焦作沁阳市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50人公告(3)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素质、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方面。个别专业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2:1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专业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专业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若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同一专业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各专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沁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沁阳市引进高学历人才”专项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沁阳市的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二)所有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除执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聘用到市直单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市政府年度工作津贴5000元,补助年限为3年。
(三)被聘用人员由沁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统一管理。
(四)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沁阳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在沁阳市工作期间免交人事代理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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