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潮州市接待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的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和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或笔试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4)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工作由市接待办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接待办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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