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凤阳县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2)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2-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五岔路东50米)。
咨询电话:0550-6735941(报名期间使用)。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每人限报1个专业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其他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可按2:1开考。比例不足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每人收取80元面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5)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12月4日—12月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见附表各岗位专业考试类别)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专业知识》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
上午:8∶30-11∶30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幼儿教师岗位需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1.5:1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成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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