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合肥庐江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时政、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等;《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每科分值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知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镇农技站动物检疫岗位按1:2比例)确定并进行资格复审,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试机构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执业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本人笔试准考证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综合楼六楼东侧601室)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属县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同时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有其它资格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以工作经历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县(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工作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即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按4:6权重合成计算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资格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