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公告(2)
(二)报名
报名地点在兵团第十四师人事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与传真报名两种方式。
和田地区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〇一四年第十四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工作日到兵团第十四师人事局报名。和田地区以外考生可传真报名,传真材料同上。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缴费
按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和田地区范围内考生报名时收取,外地传真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第十四师人事局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23日到第十四师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五)其他事宜
此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基础知识》,为汉语试卷。
考生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4日
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设于和田市,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四师人事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闱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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