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铜陵学院人才招聘公告(3)
铜陵学院2015年行政专辅人员需求计划表 | ||||
院(部)名称 | 需求专业 | 学历(学位) | 需求数 | 备注 |
纪委(监审处) | 会计学、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 硕士 | 1 | 中共党员 |
国资处 | 建筑工程类 | 硕士 | 2 | 含工程造价、建筑学、工程管理等 |
园林类 | 硕士 | 1 | ||
医学类 | 硕士 | 1 | 临床或公共卫生 | |
总务处 | 电气工程类 | 硕士 | 1 | 本科阶段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相关专业 |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软件工程 | 硕士 | 1 | |
图书馆 | 图书情报 | 硕士 | 1 | |
会计学院 | 经管类专业 | 硕士 | 1 | 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 |
经济学院 | 经济类专业 | 硕士 | 1 | 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 |
电气学院 | 电气类专业 | 硕士 | 1 | 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 |
机械学院 | 机械类专业 | 硕士 | 1 | 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 |
法学院 | 法学 | 硕士 | 1 | 专职辅导员,中共党员 |
合计 | 13 |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专业、学历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相同相近;
4、毕业学校要求:“985”、“211”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其中,应聘专职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年龄27周岁以下。以上年龄截止到当年的7月1日;
6、各岗位其他要求详见人才需求表中备注栏。
相关待遇:
博士:
1、提供使用9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8年,服务期内免交房租,期满后赠与个人。若学校已无合适房源,资助购房补贴20万元(分期支付),一次性资助安家费5万元,服务期满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
2、比照副教授标准享受工资待遇及校内博士特殊津贴。
3、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4、根据其个人意愿配备电脑或发放电脑补助0.5万元。
5、配偶有条件安排工作(按《铜陵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院发[2011]28号]执行)。
6、协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硕士:
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实行同工同酬。
说明:引进教授等其他高水平人才待遇根据《铜陵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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