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兵团第十四师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16人公告(2)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二○一四年兵团第十四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此次招聘人员均为委派会计,具体工作单位及工作地点服从单位安排。
报考人员在2014年11月20日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进行查阅:
兵团人事人才网(www.xbrs.gov.cn)
第十四师政务网(www.btdsss.gov.cn)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0903-2566011。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
(二)报名
报名地点在兵团第十四师人事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与传真报名两种方式。
和田地区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〇一四年第十四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工作日到兵团第十四师人事局报名。和田地区以外考生可传真报名,传真材料同上。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缴费
按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和田地区范围内考生报名时收取,外地传真报名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第十四师人事局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4年12月23日到第十四师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五)其他事宜
此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基础知识》,为汉语试卷。
考生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4日
笔试地点:考试地点设于和田市,具体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四师人事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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