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攀枝花选任医患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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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攀枝花选任医患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公告
依据《攀枝花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暂行办法》(第114号政府令),攀枝花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调委)于近日成立,是调处医患纠纷的中立性、专业性、公益性群众组织,其人员经费及办公条件均由政府财政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1.品行端正,办事公道,有社会责任感,热爱人民调解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应急处理能力,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
3.身体健康,年龄22岁至35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4.大专以上学历,限医学、护理及相关专业;
5.具有卫生医疗工作经历的不受年龄学历限制并优先任用。
二、岗位职责
专职人民调解员需全日制上班,主要职责包括:
1.接待医疗机构和群众来访来电;
2.做好医患纠纷的排查疏导和依法调解工作;
3.完成市医调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待遇
根据《人民调解法》等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专职调解员实行委任制。本次选任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任期为1年(含试用期)。期满后,能力突出、表现优异者可长期担任,不受年龄限制。人员待遇包括按月基本补助、个案补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政策规定的待遇。
四、报名登记
凡符合选任条件的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照片两张,于12月10日之前到攀枝花宾馆南楼3112房间领取表格报名。市医调委将择优选任。联系人:蒲睿,联系电话:(0812)3300355。
市医调委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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