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平乐县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平乐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9日至12月2日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
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0773-6976256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现场填写《2014年平乐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考生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考生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考生注意核对报考专业,考生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完全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4年平乐县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者。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报名、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
(四)本次公开招聘县人社部门不指定教材,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社会上的各种面试培训活动均与县人社部门无关。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
通过资格验证的考生,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平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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