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招聘10人公告(2)
(二) 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按方案要求的时间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明原件、就业协议、执业医师资格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3、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在12月3日8:00-16:30,地点在农垦北安管理局人社局321室(北安市北大荒街94号)。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考官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家组成,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号,面试成绩100分,按照需求计划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4日。
(四) 体检
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六)备案及公示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应届毕业生必须毕业当年取得毕业证后进行公示。
(七) 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内部分配方案执行。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二)应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执业资格变更后,按照《医院卫生人才管理办法》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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