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柯城区人民医院赴医学院校招聘14人公告(2)
为提高报名效率,请报考考生按照“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顺序装订。
(2)参加报名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2015年柯城区人民医院赴院校招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经审核确认后决定是否进入面试。
(3)考生因自身原因延误报名、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原因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二)招聘办法
1、“临床医师1”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招聘,“临床医师2”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2:1,“行政管理”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得低于3:1,否则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
此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对报考对象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荣誉获奖等进行审核考察,“临床医师2”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行政管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临床医师1”岗位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放弃。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签约对象。进一步了解考生职业道德、性格特征、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综合能力、解题能力、基本情况等方面的表现。
2、签约: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签约对象,并在签约当天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3、体检、考核:体检及考核工作待考生毕业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4、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柯城区卫生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