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永川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36名公告(2)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自荐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人选。
初步定于2014年12月上旬赴西南大学参加现场报名,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待西南大学招聘结束后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所在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消息。若未能及时参加现场报名的考生,也可于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 2:00-5:00在永川区教委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
(二)考试考核及签约
1、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考核、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专业技能考核采取现场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试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官对考生考试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试考核的最终成绩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2、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签约。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时,依次按学历、大学期间成绩高者优先。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约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从报考该职位且考试考核合格者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约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7月10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体检前2天内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区教委进行资格复审,对签约后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及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解除就业协议。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统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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