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龙华新区教育系统招聘35人公告(华中师范大学考点)(4)
四、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统一组织,试题由深圳市考试院命制和阅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和公共事业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 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笔试类型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公布笔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深圳市考试院及龙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拟聘人数的3倍且拟聘人数不少于2人的,应按(笔试人数+2)÷3取整数(不实行四舍五入)来确定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公布(时间待定),请考生们留意网站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拟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请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教育在线网站公示7天。
六、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本科生12个月,研究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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