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安县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员招聘2人公告(3)
(二)面试
1. 面试人员的确定: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定小组,根据报名者的初试情况,原则上不低于1:3的人数参加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由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于2015年1月5日17时前电话通知本人,不再另行公告(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则未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以现场形象展示、播音基本功、即兴主持、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形象气质展示分值为20分,出镜考试分值为80分。
形象气质展示(20分):一分钟(含以内)自我介绍。
出镜考试(80分):包括新闻播报、话题主持、散文朗诵、才艺表演四个部分。其中,新闻播报24分、话题主持24分、散文朗诵16分、才艺表演16分。
3.面试时间: 2015年1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2015年1月6日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九、考核政审
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十、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调动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职工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需在安县服务期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提示:对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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