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四川宜宾市筠连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5人公告(3)
四、考核考评
(一)考核方式。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 10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拟进入体检对象须有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凭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测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报考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核主要范围。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考核总成绩计算及公布方式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由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测试后 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2)除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其他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 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人社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 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弃权的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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