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锦阳平武县直接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16人公告(2)
四、考核时间
2014年12月23日,具体集中、考核时间,地点等事宜在绵阳人事考试www.mypta.gov.cn、平武县政务网http://pingwu.my.gov.cn/平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pw-edu.net/公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
五、招聘方式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采用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如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岗位,考核总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核总成绩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确定)。
(二)体检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主管部门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拟递补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核总成绩。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县教体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拟递补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非递补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于2015年7月31日前带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到平武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816-8822101)报到。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平武县政务网、平武县教育信息网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九、聘用
2015年毕业生考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后,方可与招聘单位正式签订不低于五年服务期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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