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雇员2人公告(2)
(二)有关条件界定
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最高年龄30岁,要求198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招考雇员报名表》(在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下载)。报名时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市民中心C区4109房,咨询电话:82108235(谭小姐)。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生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五、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的人选。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政府在线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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