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大学招聘法学院副院长公告(2)
二、招聘职数 4人。
三、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协助院长分管学院某方面的工作。参与制定学院发展战略,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着力推进学科建设,提升学院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组织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质量改革,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国外知名大学及科研机构的合作,提高学院的国际化水平。
四、聘期与待遇
1.校外受聘人员学校根据本人条件,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副院长任期为四年,期满按学校政策换届,教授聘期五年。聘任期满,根据工作业绩,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
2. 校内受聘人员执行现行薪酬福利待遇规定。
五、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及材料提供方式
应聘者请于2015年1月5日17时之前将以下材料送交或通过邮政快递、电子邮件提交湖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1.填写《湖南大学公开招聘学院副院长报名登记表》(下载)。
2.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
3.个人简历,近5年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复印件。
4.受聘期间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5.三位以上同行知名专家的推荐信及联系方式。
(本单位应聘人员只需提供1、4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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