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2)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7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全主观题)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2015年1月10日前后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答辩。应聘者就应聘意向、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陈述,接受开放性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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