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龙岗区发改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1人公告(2)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日—12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楼3楼1322室。咨询电话:28929266。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需贴照片,可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报考者的最低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者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者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依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情况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本次招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与考核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区发改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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