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兴安盟盟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3人公告(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方案
招聘公告在《兴安日报》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工作方案在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xam.gov.cn)、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发布。其他事项通知均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站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网查询,认真阅读。[page]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从2014年12月9日上午9时开始,至2014年12月15日下午5时结束。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工作方案,对照报名条件和要求,确认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后,登录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打印一式三份。凡因报名表填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每个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时间为2014年12月10–1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公休日休息)。现场资格初审时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执业资格证、职称证、退役士兵证、六项目专项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同意报名书面材料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兴安盟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副楼一楼兴安盟人才交流大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交费后视为确认报名,逾期不候。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3年毕业生减半收取)。
4、报名结束后,如果“项目专项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4:1的,则相应调整为一般岗位,并在网上公布。凡符合上述调整后一般岗位报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改报。未调整岗位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报名和改报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4: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不开考或减少招聘名额。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4:1的,不调整招聘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由盟人事考试中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要求组织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试题由盟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命制。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英语翻译岗位笔试试题用英文命制,应聘人员须使用英文试题进行笔试。“蒙授专项岗位”笔试试题用蒙文命制,应聘人员须使用蒙文试题进行笔试。其他岗位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
4、2014年12月24日–26日由应聘人员自行从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5、笔试在乌兰浩特市进行,日期为2014年12月27日,考场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6、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7、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成绩X 40% +民族加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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