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德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4人公告(2)
(二)考生本人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的。
2、尚未解除处分的。
3、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4、涉嫌相关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德阳教育网(www.dy-edu.cn)上发布公告。
(一)报名
公告后,由高校相关部门组织应聘考生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1、初审合格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简历、课程成绩表和相应证件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面试前由招聘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审阅原件,收取复印件。
2、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复审合格者进行综合面试,主要为无学生的讲课(20分钟之内)和理论知识答辩,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照得分高低和应聘者表现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并由学校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进入笔试人员的百分制面试分数不低于60分。
(三)笔试
凡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的应聘者,面试后须专门参加我市2015年举行的事业单位社会公招教育岗位的笔试,笔试事宜由拟聘学校通知。各拟聘者笔试成绩必须对应达到当次我市事业单位社会公招的教育岗位的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者,按规定解除就业意向协议。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当次社会公招教育岗位每科笔试成绩大于0考生的平均笔试总成绩的70%。
(四)体检
体检时,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当年全市事业单位社会公招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核。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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