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3人公告(第二批)(3)
(二)资格审查
相关资格材料在考生报名时提交审核,资格未通过的成绩无效。资格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15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贴好近期一寸照片。(报名时场地拥挤,请事先填好报名表。)
(3)若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报考人员暂无法提供学子英才或绩点排名前5%材料的,允许报名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后如果学科有效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招录方式
1. 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设计(笔试)+试讲)+结构化面试;择优录取。
2. 测试内容和计分: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60%计入总成绩。
(2)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和职业素养等,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40%计入总成绩。
3. 时间、地点:2012年12月12日上午9:30开始,随报随测。
(四)签约、体检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并签约,请随带就业协议书。签约时间一般在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北仑教科网14日通知公告栏。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招聘指标数3倍内在报考该岗位的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协议正式生效,待毕业派遣报到后,办理录用手续。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北仑教科网14日通知公告栏。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签约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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