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财经大学(非教学岗位)招聘11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至2014年12月30日期间,登陆浙江财经大学招聘系统(http://123.157.149.17:8001/)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在网上同步进行,并于2015年1月3日前完成。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理由。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15年1月10日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各岗位按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部分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政治辅导员岗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用结构化、答辩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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