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安庆市及区事业单位招聘57人公告(3)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报考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1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一)14101-14134岗位
市直及部分区主管部门和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按照 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14201-14207岗位
市属高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性岗位,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但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复审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一)14101-14134岗位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等于或大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14201-14207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性岗位,须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但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对因人员缺考出现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等于或大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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