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冬季湖南新田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33人公告(3)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的职位包括:
县教育局下属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8个职位(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机电设备应用与维修、美术、音乐、舞蹈、计算机及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教师);县教育局下属学校的8个职位(语文、数学、历史、生物、地理、物理、音乐、信息教师);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的投融资管理人员;县残联下属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城乡规划设计院的工作人员;县国土资源局下属测绘队的职位二;县人社局下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位一。
其余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与写作,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由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的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体检。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以及用人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各职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签订《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