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招聘34人公告(2)
(三)心理辅导教师(19招聘岗位)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并承担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外省市符合落户上海条件的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四)高职辅导员(20招聘岗位)
职位说明:担任2-3个班级的辅导员工作,负责相关班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根据学校需要,承担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团学和学生社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网站(http://www.gysyxx.net),在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属实并签名。
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凯旋路2050号1号楼608室组织人事部收),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教学能力测试
在初试的基础上,由学校通知统一组织教学能力测试,未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者不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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