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招聘合同记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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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招聘合同记者公告
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是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宣传部下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肩负全区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为进一步充实合同记者队伍,加快我区新闻宣传报道事业发展步伐,现需招聘2名合同记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条件要求
1、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或摄影专业毕业。
3、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摄影和新闻稿件写作。
二、薪酬待遇:面议。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月15日(外地报名者以邮戳为准),双休日休息。
2、报名地点: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办公室(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13楼)。
3、报名方法:应聘者请带齐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直接到报名点报名;也可登录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上上述证书材料的复印件和本人彩色免冠小一寸正面近照2张,邮寄至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办公室(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13楼办公室,邮编511500),同时将报名资料扫描压缩发至报名专用电子邮箱1985532696@QQ.com。
4、通过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后,直接通知入选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前来面试。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等情况,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要求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直接考查应聘者的新闻写作能力和摄影水平。
五、聘用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正式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办公室:0763—3939055(联系人:黄晓群主任)
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清城区新闻信息中心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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