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长治学院赴北京理工大学急需、紧缺人才招聘64人公告(3)
(2)报名时填写并提交《长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贴好照片)(附件2)。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领导组组织招聘工作人员赴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招聘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小组主要以科研论文、专著、参与课题、发明专利、本硕博期间成绩单以及其他专业获奖材料作为审核依据。
4.招聘测试
2015年1月8日-9日的招聘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在北京理工大学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基本条件审核通过人员数与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岗位,需要组织相应的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如不达3:1比例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进入复试。复试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招聘专家组成员根据专业在相关专家库随机抽选。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经学院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后,网上公示并通知本人。
6.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和本校网站公示。
7.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2个月。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2.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安排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并切实做好招聘环节中的保密工作。
3.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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