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广东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选聘雇员4人公告(2)
(四)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负责组织。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1月9日(星期三)上午9:30入场完毕;
面试地点: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203会议室。
入围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1月14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查询(www.szpl.gov.cn)
六、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用人单位在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组织工作。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用人单位在接到体检结果后的15天内对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资历情况。
(三)公示
经面试、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zpl.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一)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的2个月内,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录用手续。
(二)录单位与录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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