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青川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4人公告(2)
四、考核
考核方案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任职村(社区)群众满意率低于80%和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按照规定复检。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成绩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上报省、市审批后,在青川县人事人才网和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七、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凭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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