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17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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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170人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医院具体实际,制定了2015年度公开招聘增人计划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面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职位、条件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170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招聘部门、职位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15年人才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和技能;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和年龄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接收简历及现场确认
1、接收简历时间: 2015年 1月9日—2015年1月19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0771-2804224。
2、投递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4楼人力资源部(青秀区桃源路6号)。
3、简历要求:
(1)报考者须提供个人纸质简历(含学历、学位、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简历内附近期生活照1张,存档备查。应届毕业生则还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在校成绩单。
(2)报考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按岗位需求报名,限报一个岗位。
(3)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
4、现场确认:
已递交简历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在医院行政办公楼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参加我院公开招聘笔试考试。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弃考。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如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但属于我院需在当年补缺的岗位,我院将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再行考试。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形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理论。
(2)笔试地点:医院内(具体考场安排将待现场确认人数确定后于我院网站www.gxhospital.com进行公告)
(3)笔试时间:2015年1月20日全天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将进行集中改卷,于2015年1月21日上午8:00在医院范围内进行公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5)注意事项:请携带身份证及2B铅笔。
研究思维能力考核(通过笔试并入围面试的博、硕人员)
(1)考核内容:科研逻辑思维考核。
(2)考试地点:医院门诊综合楼八楼。
(3)考试时间:2015年1月21日上午10:00—12:00 下午2:30—5:30
研究思维能力考核作为参考,供最终综合考核使用。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考官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卫生厅人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人员及外院专家组成。我院以外考官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3)面试地点:医院门诊综合楼八楼。
(4)面试时间:2015年1月22日上午8:00—下午6:00
(5)面试成绩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面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技能考试人数。面试成绩、技能考试人员名单和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技能考试(满分100分)
(1)考试地点:应聘科室(岗位)专用考场
(2)考试时间:2015年1月22、23日
(3)考试内容:应聘岗位的专业技能及临床知识考核。
(4)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75分的人员不得进入后面的考核程序。
总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成绩)排名在所有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院网站(www.gxhospital.com)公布。整个考试过程均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三)考核。
按面试及技能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由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在校(单位)成绩和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专业及学科相同或相似的科室,医院视实际情况对被考核者进行适当调剂,最后经过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聘人员。
(四)体检。
1、对拟招聘人员到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将在我院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聘用的,经过我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依次报卫生厅人事处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事业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2186025。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方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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