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龙井市教育系统岗位竞聘11人公告(2)
(五)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最低比例。
(六)有关要求。本次竞聘考试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七)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五、竞聘程序
此次竞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为确保乡镇学校和相关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本次竞聘的人员于2015年8月份到市区学校相应岗位报到上班,他们的原教学岗位将通过招录特岗教师或选派支教教师来补充。本次竞聘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2015年1月9日,公布竞聘岗位及竞聘方案。教育局根据市区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确定公开竞聘岗位及岗位报名条件,并向全市有关乡镇学校和幼儿园下发竞聘方案。各乡镇学校和幼儿园要把竞聘方案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处。
(二)2015年1 月13 日-15日,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竞聘者填报《2015年龙井市教育系统岗位竞聘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组成由3名以上学校领导组成的报名审核组,参照岗位竞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1月14日为止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市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学校要负责与考生保持信息畅通。1月15日上午,考生凭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2015年1月16日,组织笔试。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市教育局组织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在5人以内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笔试内容由市教育局讨论确定。
(四)2015年1月17日,组织面试。市教育局组织由市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教学专业人士所组成的评审组,组织面试人员现场备课、讲课、说课,采取当场亮分的方式进行考评。面试采取报考同一个岗位同讲一堂课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人员现场抽签决定试讲的顺序。1号考生在备课室进行30分钟的备课,然后进入面试考场进行10分钟的试讲和5分钟的说课,考官在5分钟内完成评分,并当场告知考生。1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马上安排2号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以此类推。
(五)2015年1月17日,面试结束,公布录用人选。考生的最终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生只参加面试则以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六)如一个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参加考试,考生总成绩低于85分,则取消该竞聘岗位。
(七)2015 年 1 月 20 日,组织考核。市教育局根据拟录用人员在服务学校的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八)公示: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龙井教育信息网站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 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85分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2015年8月11日,上岗任教。经市教育局考核无异议后,安排拟录用人员到市区设岗学校任教。
(十)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其他任何形式的招聘(招录)考试。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即2015年8月11日—2016年8月10日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表现优秀,可办理调动手续,并与调入学校签定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准调离。试用期满,表现不佳者,安排其回原单位工作。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