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工业大学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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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工业大学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我校2015年度岗位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校纪委全程参与招聘过程。
二、招聘数量
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三、岗位条件
(一)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2015年7月10日前须转正)。
(二)应届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高等教育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热爱辅导员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计算机应用能力,曾任学生干部。
(六)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2月28日),逾期报名,信息不予登记。
2、应聘者须认真详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15年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其他格式简历不予受理。
3、应聘者电子邮件发送《登记表》(EXCEL文档,勿压缩打包发送)至专用邮箱ahgydxzp@163.com(“安徽工业大学招聘”的首字母)。请在邮件主题标明“高校人才网+某某大学+某某专业硕士(博士)+应聘安徽工业大学辅导员”(不按此标明,邮件不予受理)。
4、应聘者发送近期非证件类彩照1张(入邮件之附件)。
(二)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日期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学校成立的资格初审专门小组负责初审,并分别按招聘计划1∶8的比例,提出考核人选,报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三)复审及公布(上一程序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的信息,包括应聘者简况、是否准予参加考核、资格验证日期、考核日期、考核注意事项等信息,通过校园网予以公布。
(四)资格验证及考核(上一程序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1、应聘者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学生干部任职的院系证明、推免生证明、支教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党组织盖章)、就业协议书(境外获得学位的,不作要求))到学校验证。博士毕业生尚需携带本人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不能提供两证者,应提供相关证明)。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学历学位认证。
2、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不划定范围和内容但与工作性质相关;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考核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3、考核程序
(1)笔试。
(2)心理健康测试(成绩作为参考)。
(3)面试。分别按笔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由主考官现场告知应聘者。
(五)公布考核结果及录用事宜(上一程序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依据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通过校园网予以公示。
(六)体检。
(七)面签《就业协议书》。确有原因不能面签的,经人事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核准予以其他方式办理。《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应聘者须在2015年7月10日前持《派遣证》(境外硕士毕业生按有关程序)来我校报到,逾期,协议无效。
上述程序的完成时间若确需调整,另行公告。
五、其他
1、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分别依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录用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事代理聘用,具有博士学位的入事业单位编制,服务期4年,其中试用期1年;经考核,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
3、学校不解决录用人员配偶工作问题。
4、录用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至相关学院辅导员岗位。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江老师、施老师,电话:0555-2311647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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