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铜仁松桃苗族自治县赴苏州人才交流会招聘公告(3)
八、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毕业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证书的;
6、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前未能按时提交个人档案、毕业证、身份证等报考要求所需材料的;
7、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九、聘用审批
(一)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松桃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松桃网》(网址同上)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和松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三)对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考生,报考职位有要求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资格证的,若在规定时间未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证,取消聘用资格,不予正式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均实行一年试用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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