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65人公告(3)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科室考核、面试提问和临床专业水平测试三部份进行,其中科室考核成绩将作为招聘的参考依据,不列入考核总分数;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100%,其中面试提问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凡面试提问或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1)科室考核
应聘者须到报考岗位的相关科室进行为期两周(含周六、日)的科室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科室考核者或考核过程中出现有效投诉、医疗事故、无故缺勤或其他产生不良影响情况者,一票否决,终止考核,不予聘用。科室考核成绩将作为招聘的参考依据,不列入考核总分数。
(2)临床专业水平测试
临床专业水平测试评委由7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组成。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由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出题,考生于现场实操或纸笔作答。
(3)面试提问
面试提问评委由7人组成。分专业进行,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提问成绩。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40%+面试提问成绩×20%。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临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60%+面试提问成绩×40%。
(四)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按拟聘职位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若体检结果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未列明的情况,则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察
由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报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众信息网和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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