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独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00名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公告(3)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和《独山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原件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未能提供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内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方式及内容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随时关注发布在《花灯之乡·独山网》、《独山县人力资源网》上的相关通知。
七、资格复审
县招聘办公室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花灯之乡·独山网》、《独山县人力资源网》发布。体检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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