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南平市事业单位招聘1443人公告(3)
6、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A卷》和《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技能测试、片断教学)成绩占50%的比例(其中面试专业的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回答专业问题占面试成绩70%)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的相关的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务年限视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年限期间,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除个别特别注明要求面向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岗位外),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若需报考,请慎重考虑。
3、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考生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4年版)“××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5、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6日。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6、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考务费用。相关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及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7、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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