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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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立于1959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专业医学科技情报机构之一,也是上海市唯一的医学科技情报研究专业机构。1993年被卫生部认定为首批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上海市医学科技查新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所。2006年底增挂“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08年2月,沈晓明副市长亲自为“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揭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我所(中心)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开展卫生政策研究;卫生技术评估及医学科技情报研究;具体承担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管理、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医药卫生项目查新检索和咨询等医药科技信息服务;编辑出版相关医学专业类期刊;提供医药卫生专业类培训、会展、会务等。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各部门专职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卫生政策研究岗,职数1名
(二)期刊编辑岗,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部门:卫生政策研究部
招聘岗位:卫生政策研究岗(1名)
职位说明:承担卫生政策课题研究及相关课题调研工作。
招聘条件:1、男女均可,40岁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学、以及公共政策、经济和管理等相关专业)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研究背景,熟悉卫生政策或经济学等学科;
4、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5、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技能;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性格沉稳,为人正直,诚实严谨;
7、英语六级成绩合格者优先。
(二)招聘部门:期刊部
招聘岗位:期刊编辑岗(1名)
职位说明:参与科技核心学术期刊《国际心血管病杂志》、《国际骨科学杂志》、《国际消化病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稿件的收稿登记、退修、编辑和校对;编辑部和作者往来电子邮件的处理;其他编务工作。
招聘条件:1、男女均可,30岁以下;
2、具有临床医学或医学信息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善于学习,有较好的中文文字功底并具备一定的英文写作和修改能力,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者优先;
5、有志于从事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事业进取心;
6、有医学专业期刊工作经验、取得出版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中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在填写完整后将《应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扫描件)和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jobs@shdrc.org,邮件标题请以“本人姓名+应聘某职位”的格式命名,应聘人员登记表请更改为本人名字作为附件发送。请在个人简历内附上电子报名照,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大小200KB以下。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我所(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考核方法和内容
1、考核时间:2015年3月上旬
2、考核地点:以准考通知为准
3、笔试
由我所(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或前两名者(根据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组织考察
由我所(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卫生发展研究网(网址:www.shdrc.org)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所(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02号
联系人:综合管理办公室(人事)龚先生
邮 箱:jobs@shdrc.org
联系电话:33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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