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甘孜州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考试招聘19人公告(3)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5年3月3日-3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初试考务费50元/人。
网上缴费于2015年3月8日24:00截止。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3月14日—3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于2015年3月16日24:00截止。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复试和笔试。
初试和复试为专业类考试,由甘孜州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统一组织;笔试为综合知识类考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初试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3月17日-3月18日(上午09:00-下午15:00)同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准考证到甘孜州民族歌舞团(康定县炉城镇新市前街4号)参加初试。“二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初试。
初试前,考生先由初试考评组测量考生身高,未通过身高检测者不得参加初试。
身高检测合格者,根据报考岗位及岗位编码,分组抽取初试顺序号。考生凭初试顺序号参加初试,在初试时不得向考评组透露自己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初试资格。
1.初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初试主要内容:
(1)声乐演员:唱一首歌、视唱练耳、节奏、音准;
(2)舞蹈演员:节奏、模仿、软开度;
(3)舞台主持:普通话水平、节奏感、思维敏捷度。
3.初试打分:基准分50分,满分为100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