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宁河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人公告(2)
五、招聘形式
1、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完成。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咨询电话:69591634、69591760。
2、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各职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开考。如个别紧缺人才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报请市局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六、时间安排及报名
发布公告:2015年2月9日(星期一)9:00-2015年2月17日(星期二)17:00
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9:00-2015年3月2日(星期一)17:00
缴费时间:2015年2月26日(星期五)9:00-2015年3月3日(星期二)17:00
改报时间:2015年3月6日(星期五)9:00-16: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9:00-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17:00
笔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星期六)9:00-11:30
查询笔试成绩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提交报名表的48小时内给予答复。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的人员,审核单位按要求下载打印并保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便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时参考。应聘者办理报名手续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等具体实施工作。
七、笔试
笔试实行统一组织实施。
八、面试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组织实施,县卫生局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考生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进行。201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校方推荐表等证件,其他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本人户口页等原件及复印件按通知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达不到1:3比例的,可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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