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市民政局招聘普通雇员1人公告(3)
六、公布成绩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天内在深圳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szmz.sz.gov.cn/)查询成绩。拟雇用人员名单按照适岗能力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
七、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5天内,由深圳市民政局人事处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用人单位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szmz.sz.gov.cn/)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备案及相关手续
(一)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且不违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文件关于雇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深圳市民政局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向市人社局申报办理雇用手续。
(二)雇用单位与雇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雇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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