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内人员1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技能证、计划生育状况等。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审查结果将在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历学位、职称等信息。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体检、聘用
1.考核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获博士学位人员属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范围,经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直接考核以面谈的方式进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此环节考核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开展,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人员参与。
直接考核结束后,由学院公开招聘办公室组织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综合素质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排序,组织应聘人员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按确定拟聘人选排序依次递补人员。
3.聘用审批
(1)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初次就业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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