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龙游县审计局招聘公告(2)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5年3月下旬。
现场报名及复核时间:2015年3月下旬某日上午8:30——11: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南审内网)
2.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下列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8166562@qq.com);现场报名时间内,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含已网上报名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及复核:
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院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政治面貌证明,普通话合格证,会计资格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院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报名时还应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供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要求: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制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
(二)招聘形式和办法
1.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由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综合素质评分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谈的形式,由面试考官与考生通过相关问题的提问和答辩,进一步了解学生口头表达、交际礼仪、性格特质、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由评委组予以量化记分。
3.确定签约:按照综合素质得分(占40%)和面试得分(60%)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对象(总得分须在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对签订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经毕业证书等验审确认、组织体检、考察等都通过的,正式签订录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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