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玉溪市民族中学招聘教师9人公告(2)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2月17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到玉溪市民族中学办公室递交应聘材料,或发邮件到学校办公室,即可完成报名。(地址:玉溪市民族中学办公室,邮编:653200;联系电话:0877-4024065 ,13908771081,联系人:朱培康,邮箱:yxsmzbgs@163.com)。
应聘材料中应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获奖证书、成绩表等复印件以及生活照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成绩审定、专业水平测试、试讲三部分,三部分的比重为3︰2︰5 。
专业能力审定:主要考查应聘者在高校乃至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社会实践能力、承担社会工作情况、教学实习情况、各类获奖情况等。
专业水平测试:经过专业成绩审查筛选,符合招聘条件和具备相应资格的应聘者分学科按1:3的比例进入专业水平测试。
试讲(含面试):专业水平测试次日,参加测试者进行试讲(含面试)。
3、确定拟聘用人员。设定最低合格成绩为70分,在合格以上,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生按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5、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市民族中学校园网(www.yxsmz.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协议签订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协议,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7、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到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任制管理,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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