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乐至县第二幼儿园教师考调9人公告(2)
(三)报考要求:
1、参加考调的教师,需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考者根据报考条件选择岗位,并如实填写《考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凡报考者需经原学校和责任区教育督导组审批同意(《考调报名登记表》在网上打印)。
3、考调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乐至县人社局、乐至县教育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计划。
4、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缴纳考务费50元/人。
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5年2月28日下午(2:30—6:00)前在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考调以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报考者于2015年3月2日下午3:00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及查分
2015年3月3日公布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持《准考证》于3月3日下午6:00前向教育局人事股书面申请查分,过时不再受理。
查分原则:(1)统分有无错漏;(2)试题有无漏阅。
五、考调教师的聘用办法
(一)根据报考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对象。如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幼教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如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二)对拟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有问题反映者,可采用面谈、电传、书信等形式向乐至县纪委、乐至县人社局、乐至县教育局实名反映。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出的岗位按照报考岗位成绩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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