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仙居县教师招聘126人公告(3)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末位出现并列分,则并列分者一起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面试。
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参加面试确认书的,视作放弃,其名额按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对于部分学科增加才艺展示、答辩等形式。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指标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仙居教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或公示对象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浙人社发[2014]149号文件处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指标不予递补。
(六)阳光择岗
1.岗位公布:面试前在仙居教育网上公布各学校具体招聘岗位。
2.择岗:拟录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择岗。
3.择岗的原则和办法:一是按聘用对象的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择岗;二是聘用对象中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前的,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并按该学科聘用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与阳光择岗;如综合得分排名位于该学科招聘计划中留城总人数之后的,直接留城且不占招聘计划中的留城指标,由县教育局研究决定聘用学校,并指派到农村学校支教二年,经考核合格后回聘用学校任教;三是择岗在安岭中心学校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第一名教师、择岗在溪港中心学校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第一名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小学挂职学习一年;四是择岗到中心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的新教师中,分别安排2名和1名新教师到城区拟新建幼儿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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